各教学部门:
根据《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评价办法(试行)》(穗城院〔2008〕143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穗城院〔2008〕142号)的要求(见学校《实践教学基地与设备管理》文件汇编),经研究,学校拟于2009年12月下旬至2010年1月上旬,开展校内实践基地、实验人员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验人员个人自评:12月22日—24日
各学院组织实验(训)室管理人员填写《实验人员工作考核登记表》(考核时间段为2009.1.1—2009.12.31),学院主管院长或实验室主任审核,签署实践基地意见,填写学生测评原始分后,12月31日前报设备处存档。
二、学院考评:12月25日—31日
1、考评对象:实验人员及学院所属实训室。
2、组织学生测评,填写《实验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工作质量测评表》(供学生评教用),对实验人员进行评教。
学生测评采取随机抽测的方式:
(1)参与测评班级不少于本年度、实验管理员所管理的实训室中实训班级总数的20%;
(2)从每个测评班级中随机抽取26人评分,分别去掉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得测评分值。
(3)学生测评平均分填入实验管理员个人自评表中,纸质材料由学院存档。
3、学院对实验人员考评,学院根据实训教师的意见,填写《实验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工作考评表》(供院级考评用)评分。签署考评意见后,12月31日前报设备处存档。
4、学院对所属各实训室组织考评,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训)室评价表》(供二级学院评价用)评分,12月31日前报设备处存档。
5、以实训中心为单位,对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教学与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并于12月31日前报设备处存档。
三、学校考评:2010年1月上旬
1、学校考评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熊军
副组长:周友国 李艳娥
组员:黄穗民、温炜坚、陈平、李坪、黎海彬、肖利秋以及设备处、教务处、评估中心、保卫处相关人员。
2、学校考评对象:各实训中心及实验人员
实训中心考核:听取学院汇报,并根据现场抽查及日常掌握的情况,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践教学基地评价表》,对各实训中心进行整体考核评价。
实验人员考核:根据现场抽查及日常掌握的情况,填写《实验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工作考评表》,对各实验管理人员进行个人考核评价。
3、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填表说明
1、实验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分两类:实验技术人员与实验室辅助人员,填写名称对应的考评表进行考评。
2、实践教学基地考核:学校按实训中心进行考评,学院按实训室进行考评。
3、各单项评分说明:
表现优秀的单项得分=单项满分X系数1
表现良好的单项得分=单项满分X系数0.8
表现合格的单项得分=单项满分X系数0.6
表现不合格的单项得分=单项满分X系数0.4直至0
五、考核结果通报:2010年1月中旬
望各教学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各种表格见附件部分。
设备处
2009年12月18日
附件一: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训)室评价表(院评价用)
附件二: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人员工作考核登记表(本人用)
附件三: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质量测评表(学生评教用)
附件四: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室辅助人员工作质量测评表(学生评教用)
附件五: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工作考评表(院考评用)
附件六: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室辅助人员工作考评表(院考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