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学院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工作绩效,学院决定对全院校内实训基地进行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实训室新项目建设依据,达到促进管理,发挥效益,提高水平的作用。具体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依据
1、考核对象:全院各教学系所有校内专业实训基地。
2、考核时间范围:2015-2016学年度。
3、考核依据:《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训室绩效考核办法》(穗城院[2015]122号)(详见附件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管理规定》(穗城院[2015]131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训室管理办法》(穗城院[2015]129号)。
二、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教学系自考核和学院评审考核二级考核办法。
1、教学系自考核:各教学系由系主管领导、实训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系实训基地考核工作。以实训室为单位,对照《校内实训室绩效考评记分表》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写出考核报告,收集保存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评审:学院实训基地考核小组通过检查资料和实地考核相结合对实训室进行评审考核。
3、按各实训基地综合评审结果,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
三、考核时间:
2016年6月20日~6月30日,各系组织考核;
2016年7月1日至7月8日,学院组织评审考核。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校内各实训基地学年工作总结及考核报告》
2、《教学实训室绩效考评记分表》(教学系部考评用)
3、《校内实训基地绩效考核记分表》(学院考核用)(填写基本情况)
4、《2015-2016学年校内实训基地使用情况汇总表》
各系(部)于2016年7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交设备处苏素贞老师(联系电话:86374503,邮箱:ssz@gcp.edu.cn)。
五、考核佐证材料要求
(一)各实训室考核佐证材料
1、《各实训室课程安排表》
2、《实训室使用登记本》
3、《实训室开放计划与开放记录本》
4、《课程实训大纲与学期实训计划》
5、《实训指导书》
6、《实训耗材使用记录本》
7、《实训室安全检查登记本》
8、《实训室设备资产清单》
(二)各基地考核佐证材料
1、基地各实训室学生满意率一览表
2、本学年学生技能竞赛获奖情况一览表及佐证材料
3、开展技术研发项目(校企合作研究)一览表及佐证材料
4、本学年开展对外服务相关情况一览表及佐证材料
5、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规划
设备处
2016年6月6日
附件1: 关于印发《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训室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121 KB)
附件2:教学实训室绩效考评记分表(教学系部考评用).doc (54 KB)
附件3:校内实训基地绩效考核记分表(学院考核用).doc (68.51 KB)
附件4:2015-2016学年校内基地使用情况汇总表(新版201312).xls (26.51 KB)
附件5:学生满意度调查表.doc (42.51 KB)
附件6:2014-2015各实训室学生满意率一览表.xls (15.5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