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社区教育项目负责人:
为更好地推进社区教育项目建设工作,明确项目任务和预期成果,现将签订社区教育项目合同书(任务书)及其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负责人按照项目建设任务与要求(附件1)认真填写合同书(任务书),校外项目负责人填写合同书(附件2),校内项目负责人填写任务书(附件3)。
二、校内项目负责人需外出参加考察、调研、交流、培训等活动的,请在OA中填写《社区教育项目外出考察、调研、交流学习、组织和参加会议等活动申请表》,提交审批。校外项目负责人请根据所在单位要求,按规定做好外出审批手续。
三、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任务与要求,做好项目的实施,科学安排经费使用。校内项目经费请参照《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附件4、附件5)执行。校外项目请参照上述经费管理办法及所在单位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四、请认真仔细阅读合同书(任务书)填写注意事项(附件6)。各负责人于2021年4月29日前将合同书(任务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84171662@qq.com,纸质版校内一式三份交至社区教育研究中心328办公室,校外一式五份邮寄至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附件:
附件1:广州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公布2022 年社区教育建设类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穗社指中心【2022】3号).pdf (468.76 KB)
附件2:广州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社区教育项目合同书(校外).doc (52.51 KB)
附件3:广州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社区教育项目建设任务书(校内).doc (55 KB)
附件4: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pdf (264.6 KB)
附件5: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pdf (287.5 KB)
附件6:2022年社区教育项目合同书(任务书)填写注意事项.docx (17.94 KB)
广州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2年4月25日
(联系人:郑老师,电话:86375019,13535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