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34号)通知要求,及学校第一批申报评审情况,再组织第二次项目申报。
一、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申报限额(可申报项目)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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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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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限额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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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认定方法或立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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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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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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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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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与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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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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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教育
学分银行实践应用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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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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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累计立项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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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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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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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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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60677
13316265688
cenwa@gc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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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教育
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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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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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立项300个,2022年立项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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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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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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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75019
13535151210
yuqingzheng@gc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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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大学
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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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校区数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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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立项35个,2022年立项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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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1.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是广东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开展的项目申报,请承接提质培优相关任务的部门,积极动员组织申报,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争取更多高水平建设成果。
2.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实践应用试点项目、老年大学示范校项目第一批无人申报,请各部门组织大家积极申报。
3.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学校每个校区可建设2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项目,第一批评审初步确定南校区和北校区分别有1个项目可申报省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学校还有10个名额可申报社区教育示范基地。请各部门依托所在校区和校区资源,积极组织部门教职员工挖掘校区资源优势,积极申报社区教育示范基地项目。
4.请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和社区教育研究中心,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5份)。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34号).pdf (1.32 MB)
附件2: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docx (32.43 KB)
附件3: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12.43 KB)
高职所(社区教育研究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