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6日 20:28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1〕38号)精神及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录取规则,结合学校实际,录取名单经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备案通过,现将正式录取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一、录取规则

(一)考核方式及分值: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二)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计划类型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专业录取分数线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001

社区管理与服务

78

002

大数据与会计

56

003

大数据与会计

60

004

市场营销

50

005

人力资源管理

62

006

人力资源管理

61

现代学徒制试点

502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75

503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77

504

人力资源管理

80

(三)考生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组成。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及专业各类生源计划情况划定最低录取排位分数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缺考一科及以上者无录取资格。

(四)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简章》要求,“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可免予文化素质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职业技能考核,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化素质考核”;“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五)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安排

(一)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时间:2021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全部报考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查。

请录取考生留意我校招生网和“广州城职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的有关通知。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具体安排详见录取通知书及新生报到须知。

附件: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考生名单.pdf (235.98 KB)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