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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派部分辅导员参加广东省第二十二期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2             点击:

各二级学院、花都校区: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5号),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结合后疫情时代就业形势和各高校实际情况,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定于3月22~25日在花都举办广东省第二十二期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培训班。学生处将选派部分辅导员参加本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各二级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负责毕业班就业工作的辅导员优先推荐)

二、选派数量

国际商务学院、花都校区各推荐3人,其它二级学院各推荐1人(2021年3月参加广东省第二十一期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培训班的人员不参加本期培训)。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2日~25日

培训地点:广州市工人疗养院(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

具体培训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经费

本期培训经费(含住宿费等)由学生处在“就业经费”(科目编码:010507)中统一列支。

五、其他事宜

(一)学生处将在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中指定一名组长,负责参训团队的联络和管理工作(包括培训期间的组织、课堂考勤等事宜)。

(二)参训人员完成培训后,每人均需提交学习心得1份,并在3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组长安排2名学员在学校辅导员例会上进行学习分享汇报。

(三)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2022年3月8日12:00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包括:1.报名回执PDF扫描件(加盖部门公章,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签名);2.word电子版。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6375471,邮箱:wxb@gcp.edu.cn

学生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