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学督导员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与学校设置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背景,从事相关大类专业教学或科研工作,十年以上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熟悉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体系,掌握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具有十年以上企业培训相关从业经验,熟悉人才培养过程规范,了解职业教育教学规律;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为人公道正派,处事公正,敢于负责;
3.本科学士及以上,专业不限,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4.曾担任过高校系(院)主任(院长)、教学副主任(副院长)、专职督导员、专业教研室主任、中层干部者优先考虑。
二、聘用方式
1.外聘教学督导员,聘期为一年一聘。
2.聘任期限:一经任用,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聘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聘任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者,可自行提出解聘申请;在聘期内无故不履行工作职责者,学院有权终止聘任。
三、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听课评课、教学指导、教学文件检查、实践教学检查与评价、课堂巡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
四、工作要求及待遇
1.实行坐班制。
2.酬金按学校规定执行,具体情况面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至2021年2月28日止。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在报名时间内将《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督导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近5年内教学改革研究、参加社会教学科研团体或取得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等标志性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chengzhiyuanrs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督导员”。联系人及电话(组织人事处):董老师,020-86376406。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并根据条件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通知初审资格条件合格应聘者,进一步审核确认资格并安排面试。
附件: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全职督导报名表.doc (21.51 KB)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