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学校2021年度 “十大自强之星”的通知》、以及《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等文件精神,按照《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学院宣传、学生申请、辅导员初审、学院审核,现推荐20视传2班沈殷桦同学参加学校“十大自强之星”的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6日-2022年5月28日
接访电话:020-86949022
接访地址:花都校区教学楼A311
特殊教育学院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