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通知》要求,我校2022年度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调查结果将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高质量完成。
二、调查对象
(一)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简称“雇主”)。
(三) 学校在岗专任教师
三、调查工作分工
(一)学生工作部:雇主和毕业生调查
(二)组织人事处:在岗专任教师调查
四、调查进度和方式
(一)3月8日前,各教学部门完成毕业生、雇主、专任教师等调查信息采集表的填写。雇主和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发送至学生处李丹梅邮箱(lidm@gcp.edu.cn),
专任教师信息采集表发送至组织人事处廖冰俊邮箱(lbj@gcp.edu.cn)。
调查信息表,要求统一填报QQ或163、126邮箱;且电子邮箱有效的毕业生数应≧毕业生总数的80%;电子邮箱有效的雇主数≧(2021年有毕业生专业数×10);电子邮箱有效的教师数≧专任教师总数的80%。
(二)2022年3月至6月,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开展。
附件:
1.调查信息采集表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通知
附件1:调查信息采集表.xls (16 KB)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通知.pdf (8.13 MB)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组织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