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本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1.时间:5月9日(周五)上午8:30
2.地点: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A3教学楼424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按照附件2《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材料情况表》中所列材料)。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表格并填写“考生基本信息”栏,并将其作为材料封面(纵向单面打印),其他材料复印件按材料序号排列附后。材料原件用于现场备查,资格复审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由招聘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三、心理测试
(一)时间地点
1.时间:5月9日(周五)上午9:00
2.地点: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A3教学楼430
(二)测试人员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都需参加心理测试。
(三)测试安排
心理测试以现场安排为准。心理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并完成心理测试的考生需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其他人替代参加,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对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实、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或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3.请考生务必按照《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材料情况表》(附件2)上所列明的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现场不提供打印和复印服务。
4.考生应当自觉维护现场工作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要求有序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附件:
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名单
2.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校编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材料情况表
3.个人承诺书
4.学校资格复审地点指引图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