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第三批引进急需人才(博士)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2024年11月27日00: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报名继续接受招聘岗位人员;

2、自《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第三批急需人才引进(博士)公告》发布后报名且报名岗位继续接受报名并未参加过本次报名岗位面试的人员。

已经招满的岗位不再组织资格复审及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1、时间:1月9日(周四)上午8:30

2、地点: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教学楼A3-428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按照附件2《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情况表》中所列材料)。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表格并填写“考生基本信息”栏,并将其作为材料封面(纵向单面打印),其他材料复印件按材料序号排列附后。材料原件用于现场备查,资格复审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由招聘单位留存。

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三、心理测试

(一)时间地点

与资格复审一致。

(二)测试人员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都需参加心理测试。

(三)测试安排

心理测试以现场安排为准。心理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并完成心理测试的考生需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1318566 (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其他人替代参加,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对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实、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或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3.请考生务必按照《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情况表》(附件2)上所列明的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现场不提供打印和复印服务。

4.考生应当自觉维护现场工作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要求有序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5.现场提供停车位,导航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科教城大道142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科教城校区)。

附件:

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第三批引进急需人才(博士)报名名单

2.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情况表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