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部门:
为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结合《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参加生产实践管理办法(穗城院〔2017〕13号)》相关规定,现就申报2023年度专任教师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师参加生产实践时间
校内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参加生产实践。可分为脱产和业余参加生产实践(利用寒暑假或在完成教学工作、指导企业教学、指导毕业实习工作之余参加生产实践),本学期指导毕业实习工作的教师,应安排参加生产实践。
二、相关待遇
教师业余参加生产实践(利用寒暑假或在完成教学工作、指导企业教学、指导毕业实习工作之余参加生产实践),累计26天以上(含26天),经考核合格,计80节继续教育学时。教师脱产参加生产实践经考核合格,核定为完成基本的教学工作量。
三、相关要求
(一)教师原则上从第一批“一站两基地”建设项目名单中选择本部门的实践单位,或所在部门拟建立“一站两基地”合作的实践单位,请教学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本部门教师申报的实践单位。
(二)教师参加生产实践是学校“双高校”建设、创新强校工程的重要内容,也作为部门绩效考核、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教学部门按要求落实2023年教师参加生产实践工作。
请各教学部门将《教师参加生产实践申请表》于2023年3月1日前纸质版报送到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8号楼207-2),《教师参加生产实践计划汇总表》(盖章版)扫描件和EXCEL版发至邮箱:yaochuying@gcp.edu.cn。
附件:1.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参加生产实践申请表
2.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参加生产实践考核表
3.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师生产实践工作手册
4.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师2023年参加生产实践计划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9日
(联系人:姚楚英 电话:8637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