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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作者: 点击:

各教学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精神,结合学校重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一)申报对象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11日后出生),在校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骨干教师。

(二)推荐名额

每个省高水平专业群推荐不超过1人;各教学部门推荐不超过1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满足上述申报对象要求之外,还须同时满足省教育厅通知的“选派条件”进行申报。具体要求查看通知附件。

2.正在攻读博士等进修、培训人员,一般不列入本年度选派范围。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师可事先征求拟接收学校导师意见,加强沟通,以提高录取率。通过登录“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学校、学科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二)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推荐。首先由个人申报,教学部门审核推荐,再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择优推荐。

四、申报要求

申报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一式2份,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1份,盖部门公章),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含职称证、学位证,一式1份)、近5年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教务处盖章,一式1份),纸质版申报材料于511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8号楼306-1),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aochuying@gcp.edu.cn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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