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需完成继续教育,现对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年度统计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截止审核时间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申报。教师发展中心于每年的12月31日截止审核继续教育系统,过期不再审核。
二、提交统计情况要求
1.以部门为单位,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以“部门+XX年度继续教育”命名。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电子版发送到所在部门核实、存档,部门将证书以“序号+姓名”命名,对应填写《XX部门XX年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名单统计表》。
2.每年的12月20日前,部门统一将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名单统计表(签名盖章版)扫描件及电子档案发送至yaochuying@gcp.edu.cn邮箱。教师发展中心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
三、特别说明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重要条件,也作为部门绩效考核奖励重要内容,务必提高认识,按时按质,认真完成。
附件:XX部门XX年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名单统计表
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8日
(联系人:姚楚英 电话:8637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