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 2023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及结合2023年继续教育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累计不少于90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二、学时学习和申报方式
(一)公需课学习
202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将于4月底前公布,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平台为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教师平台”,网址:https://jsglpt.gdedu.gov.cn/login.jsp)。教师个人登陆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Gd,例如258369@Gd。
(二)专业课和选修课申报
在“教师平台”上申报专业课和选修课继续教育学时,由管理员进行学时认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定期将“教师平台”的专业课和选修课学时数据对接到“省专技系统”。
(三)打印学时证明
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专技系统”,网址:ggfw.hrss.gd.gov.cn),所有课程达到学时要求教师可在“省专技系统”打印学时证明。新教师若无账号,自行在系统上实名注册。
三、完成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和申报。
四、其他说明
(一)在“省专技系统”,教师的个人信息维护栏目“专业系列”选择“高等学校教师”或“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师平台”与“省专技系统”数据方可对接。
(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在“教师平台”上完成公需课学习,专业课、选修课学时申报;研究、实验、图书资料系列和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专业课、选修课学时均在“省专技系统”上学习和申报。
(三)管理员将在每周五统一进行认定学时,教师申报完专业课和选修课继续教育学时一周后查询审核状态,无需再单独联系教师发展中心。
(四)为了提高办公效率,关于继续教育、账号密码、系统等问题,集中于每周五进行电话、企业微信回复,其他办公时间不再受理。
附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 2023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4日
(联系人:姚楚英 电话:8637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