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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作者: 点击:

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校党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党政办公室、纪检室、宣传统战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各项工作。

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一)教职工自查

组织每位教职工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进行对照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师德师风问题自我检查登记表》(个人版),引导所有教职工对师德师风问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部门自查

部门对照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2019年以来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梳理问题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写《师德师风问题自我检查登记表》(部门版)。检查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等工作开展情况;

2.教师师德师风问题自查、排查情况;

3.对已发现的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置情况;

4.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处理及问责情况;

5.已作出处理决定的落实、通报情况及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工作职责,将工作安排落实落细。

(二)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以本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全面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好本部门师德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师德隐患和风险火点。

(三)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各部门要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纠正和整改有关问题。

(四)个人和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8月26日前,以部门名义统一将《师德师风问题自我检查登记表》(部门版)及本部门教职工的《师德师风问题自我检查登记表》(个人版)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yaochuying@gcp.edu.cn)。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师德师风问题自我检查登记表》(部门版)

      3.《师德师风问题自我检查登记表》(个人版)

      4.《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8月11日

(联系人:姚楚英电话:1376330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