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穗城院〔2022〕1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为做好2022年度学校教师师德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包括辅导员、实验员及挂职锻炼的专任教师,以下简称“教师”)。来校工作不足半年的新进教师,只参加考核不定等次。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师德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根据《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执行(见附件1)。其中,辅导员单列,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考核,评定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评议人数的30%。
三、特别说明
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等次作为考核部门教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的优先条件。因此,师德考核工作在部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之前完成。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3年3月23日(周四)前将附件2、3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8号楼306-1),同时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yaochuying@gcp.edu.cn。
附件1.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穗城院〔2022〕17号)
2.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
3. 2022年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