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中共广东省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师生党支部为主,尤其是教师党支部,特别优秀的其他类型支部也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基层党支部,要按照《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1),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二)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部门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四)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要求。
三、组织实施
(一)各党支部申报。参与申报的党支部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2023-2024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2)和《各类项目申报党组织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并准备支撑材料。
(二)组织部门进行初审。组织人事处对申报材料初审后报学校党委。
(三)学校党委统筹推荐。学校党委严格按照条件和比例,择优推荐,推荐名额1名,推荐材料报省委教育工委。
凡参加本次申报的党支部,初审合格的,经学校党委批准,列为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学校将为样板支部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条件、资源等支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及时发掘、凝炼、宣传相关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四)省委教育工委遴选确定。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实地考察、组织统筹”的原则,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省委教育工委将分类给予各培育创建单位一定的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四、其他事项
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加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建设,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党支部申报材料WORD文档及支撑材料压缩打包,于9月23日前报送至邮箱mtb@gcp.edu.cn,联系人:马廷波,电话:86395273
附件:1.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2.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3.各类项目申报党组织基本情况一览表
组织人事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