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教学部门:
为了做好实验(实训)室评估报表的填报工作,后勤处统一对各实验(训)室的建筑面积进行了测量核实,现把已核实的实验(训)室建筑面积数据提供给各教学部门填写[见附件];实验(训)室的设备值以设备处资产管理提供的数据为准。请各实验(实训)室按提供的数据认真核准填写,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评估报表的填报工作。
附件:《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面积一览表》
设备处
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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