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各实验(训)室管理人员:
为加强实验(训)室的日常管理,做好学院办学水平评估准备工作,完善相关管理,特提出如下的要求:
1、各实验(训)室管理人员务必要认真做好实验(训)室上课使用登记,在每次实训课后管理人员要检查登记本填写是否完整,本学期如有实验(训)室未实行使用登记或记录不完整的,请务必及时补登完整,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以便为评估提供完整的一手材料。
2、从下学期开始,实行实验(训)室工位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在每次实训课结束后由使用学生填写使用登记本,请各实验(训)室按照实训工位数自行下载印用,现把模版提供如下[见附件1、2]。
3、由于原使用的实验(实训)室使用登记表有所改动,请各实验(实训)室从下学期开始统一使用新版登记表[见附件3、4]。
附:1、实验(训)室工位使用登记本(封面)
2、实验(训)室工位使用登记表
3、实验(训)室使用登记本(封面)
4、实验(训)室使用登记表
设备处
200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