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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校内实践基地栏目中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17    作者:ssz     来源:     点击:

各教学部门、网络中心、国学院:

    在已填的数据库校内实践基地栏目中,有些实训室面积未按学校规定的方法进行折算,设备总数与大型设备数填报的标准不统一。为保证各单位填报数据的正确性,请各单位数据填报员,参考设备处统计的结果(见附件)进行核对。附件中数据的几点说明:

    1、面积为折算后的最终面积。

    2、设备总值为新中大资产管理软件中反映出的总值。(1)没有单独建立实训室资产帐(如国学院的资产)或还没有入资产帐的资产,附件不包含;(2)2009年建设项目或企业、社会捐赠的资产,附件不包含;(3)对于2009年建设项目,设备在招标采购中,或企业、社会已捐赠的资产,又需要将设备资产预先填入数据库的,均可将相应资产数输入数据库,但同时要有文字说明报我处备案。

    3、设备总数为新中大资产管理软件中的显示的数量。

    4、大型设备数为新中大资产管理软件中的单项设备值大于等于5万元的(包括软件)设备数。

    5、建设时间明确的,按实际时间填写,若只知道是2005年前建设,但不知道具体年份的,统一填写为2004年。

    为便于核对资产内容,请各单位从新中大资产管理软件中,以每个实训室为单位,分别打印资产帐,自行保留备查,打印内容应包含:单位代码、条码、名称、具体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当前金额、放置地点、仪器负责人等信息。

    若操作新中大资产管理软件需要技术支持,请联系设备处骆伟华老师;若对资产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唐艳老师;若对实训室面积有疑问,请联系苏素贞老师。 

    附件:《已建实训室一览表》

                                           设备处

                                    200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