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示范办要求,请各单位将《校内顶岗实习场所一览表》、《合作企业共享设备一览表》、《重点专业群实训设备一览表》填妥后,于5月19日前交设备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并按时报送。联系人:简明裕,电话:86376403, 邮箱:jmy@gcp.edu.cn。
附件:
1. 《1.12校内顶岗实习场所一览表》
2. 《1.15合作企业共享设备一览表》
3. 《2.2 7个重点专业群实训设备一览表》
设备处
20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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