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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1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22    作者:ssz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11年部门实训室建设预算上报时间为3月22日至5月7日。为科学合理安排财政专项经费,确保财政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请各学院(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项目。各部门根据学院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在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需建设项目,所有申报的项目须提交论证报告。项目应是学院教学和管理急需的,项目内容须完整,项目要求的资金额度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同时对本部门需建项目做好排序,分清轻重缓急。 

   二、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各部门于2010年5月7日前将申报项目及相关附件(包括《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室论证报告》、《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属信息化的项目还需填报《信息化项目申报表》,以上资料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并经过学院院长的审核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报设备处汇总审核。 

   三、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价。各部门在申报项目时,除了考虑项目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实施性等因素外,要充分重视建设项目的绩效。由于市财政部门已建立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机制,今后财政部门在安排专项资金时,其主要依据之一是各单位上年度财政资金建设和使用绩效。对绩效不佳的单位将减少或不安排财政资金项目。 

   请各学院(部)相关同志及领导务必重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以对学校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具体工作,努力做到精益求精。 

   另:上报材料的“附件”内容和格式作了一些修改,需下载新的“项目申请文件模板”进行上报,请详细阅读《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室论证报告》的填表说明后才进行填写。 

   特此通知。

(纸质文档请送8226室温建华老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wjh@gcp.edu.cn

附件:

一、《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室论证报告》

二、《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

三、《信息化项目申报表》

四、《方案编写指南》

五、《信息化项目实验室建设方案》

 设  备  处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