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学校实验人员考核办法已执行三年,现拟对实验人员的考核制度进行修订,请各教学部门对考核办法文件和考评表(学生测评表和教学系(部)考评表)提出修改意见,并把修改意见于本周五前(11月25日)书面交设备处,以便进行修订和完善。
附件:1、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实验人员考核办法
2、实验员工作考核表格
联系人:苏素贞 联系电话:86374503
设备处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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