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管理工作,落实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项目建设目标,决定启动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验收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以前已获得校级立项的所有基地项目(详见附件1)。
注:如项目负责人调离或离开单位,则项目由成员组第二成员负责。
二、提交材料:
1、网站建设佐证材料(包括网站截图、网址、网站简介等)。
2、总结报告书(详见附件2,总结报告请对照《立项申报书》的验收点及《任务书》的要求进行撰写,并对项目的示范性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
3、项目建设运行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30日前将以上验收材料(含纸质文件一份、电子文件一份)送至设备处。
联系人:何海军,地址:南校区8号楼231室,联系电话:86376403,邮箱:hhj@gcp.edu.cn。
附件1:《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目录》.docx (17.84 KB)
附件2:《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项目总结报告书》.docx (15.7 KB)
设备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