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人事信息表》

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粤人发[2006]165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和新一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需要,决定组织全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人事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人事信息表》的时间为33046

二、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组织所在部门教职工认真负责的填写好《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人事信息表》,由于本表信息涉及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求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教职工个人必须将签名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人事信息表》交所在部门审核后,于46日前统一交学院人事处办公室(326A室黄小维处)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宣传工作,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填表说明,按时上交有关材料。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

2007328

联系电话:86376406

附件:《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人事信息表》及填表说明(已发至各部门,也可自行打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