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教学系(部):
根据学院 “关于开展2007届普通高等专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评估的通知”(穗城院〔2007〕130号)文件的精神,
以及评估工作的有关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按照《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2007年修订稿)》(详见附件1)的要求,以教务处制定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和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文件为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及内容:从2007届普通高等专科所有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中随机抽取。评估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过程、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及内容。评估工作主要是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
(三)评估方式:先由有关的各教学系(部)把各毕业班的毕业论文(设计)上交学院教学评估中心,再由教学评估中心从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估。抽查参评的数量在各毕业班人数的5%以内,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抽查一篇,约60篇(详见附件2)。
(四)评估日程安排如下:
1、2007年10月24日(星期三)之前,各教学系(部)将以下的文件、资料收齐交到教学评估中心(广园校区南校区8号楼328室):
(1)各教学系(部)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包括答辩和成绩审核)名单和运作记录;
(2)各教学系(部)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文件,包括系(部)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书》、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选题及成绩汇总表》、系(部)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3)各指导教师的评估材料,包括所指导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包括对所指导所有学生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工作手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统计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表》;
(4)各毕业班各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装订册、各毕业班各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光盘),以实物等形式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可以照片、录象、光盘等形式上交参评。
以上文件请做好备份,原则上送交原件参评,如交复印件的请由提供部门加盖公章。
3、10月31日—11月9日,教学评估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形式评估。
4、11月13日—22日,教学评估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内容评估,并形成评估初步结论。
5、11月30日前,公布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结论。
教学评估中心
2007年10月15日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2007年修订稿)
附件2:学院第2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参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