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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
发布者:zxd 发布日期:2016/06/17 点击量:

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7号)、《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粤教改办〔2015〕11号)、《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提升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十三五”期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以下简称“创新强校工程”)。为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我省高职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加强技术技能积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和强有力的智力支持、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推进。以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为统领,全面对接国家和省提出的各项建设任务,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深化高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力争在我省高职教育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2.分类指导。结合我省高职教育发展实际,提出三类规划建议方案(附件1),指导高职院校结合本校实际,研制和实施本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

3.学校主体。高职院校是实施“创新强校工程”的责任主体,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学校优势和特色,科学制定规划;要汇聚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实施,务求实效。

(三)主要目标

通过5年建设,我省高职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明显提升,国际化程度显著提高,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趋完善,涌现出一批全国领先、世界有影响的一流高职院校和一流专业(群),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广东模式”。

——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投入显著增加,教学条件明显改善,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得到加强。

——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养、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明显增强,行业企业、毕业生、家长对我省高职院校的满意度较高且稳步提升,人才培养更加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位居全国前列。

——服务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发展更加紧密,应用技术开发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3年行动计划、广东自贸区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等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的能力显著增强。高职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配置、产业新技术创新积累、促进高质量就业的主阵地。

二、建设内容

(一)体制机制改革与协同创新

以协同创新、协同育人为引领,以学生受益、学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突破制约学校办学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内部机制障碍,打破学校与社会、行业企业间的体制壁垒,避免学校内部资源配置和使用的碎片化,激发二级院系的办学活力。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吸引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公办高职院校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试点建设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和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开展以推进院系二级管理、下放办学自主权为核心的试点二级学院改革。搭建职业教育集团、协同创新中心、协同育人中心、技术应用中心、工程中心、区域性高职院校联盟等平台,切实促进学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本科高校、其他职业院校、境外高水平院校间的深度融合与互补共赢。

重点载体:协同机制创新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协同育人中心,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和连锁型职业教育集团,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试点二级学院,区域性高职院校联盟等。

(二)一流高职院校和一流专业建设

以实施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和实施我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为牵引,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提高专业建设、科研和社会服务、师资队伍、信息化和国际化水平,争创全国领先、世界上有影响的一流高职院校。与实施国家“骨干专业建设”对接,按照“服务发展、精致育人、强化特色、争创一流”的要求,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建设若干全国领先、与国际接轨、在世界同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一类品牌专业,重点建设产教深度融合、特色鲜明、高水平、全省一流的二类品牌专业。大力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建设优势专业群、特色专业群,强化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发展能力。

重点载体: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教育部骨干专业建设计划,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广东省高职教育品牌专业建设计划,广东省高职示范校建设计划等。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以教学为中心。试点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和弹性学制,探索分层分类教学、导师制和小班教学。研制具有世界水准、广东特色、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本科贯通培养、系统设计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开展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加快以发展型、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将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养成相融合。强化“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按照高质量创新创业教育的需要调配师资、改革教法、完善实践、因材施教。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促进泛在、移动、个性化学习方式的形成。推进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协同育人试点,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实现形式,加强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衔接,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和自主招生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职业教育等级证书试点。推进学习成果转化,探索普通本科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社区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转移与认定,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重点载体:教育教学成果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研制项目,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挑战杯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竞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特色校园文化品牌,高职本科协同育人试点,现代学徒制试点,中高职衔接招生培养改革试点,职业教育等级证书试点,学分制管理改革试点,学分转移与认定试点等。

(四)基础能力提升

1.教师队伍建设。以实施“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能力提升计划”为抓手,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德技双馨的教师队伍。推动完善体现高职教育特点的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人事管理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破除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进入高职院校任教的障碍。将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担任学生导师、应用技术研发与社会服务等纳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专业带头人提升专业水平、扩大行业影响力,支持普通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探索“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支持专业骨干教师积累企业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加强兼职教师培训和管理,支持兼职教师提高教学能力、牵头教学研究项目、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建立教师发展中心,每年选送骨干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师培训、信息化教学和微课大赛。加强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创新与管理改革,广泛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改革、教师发展中的作用。

重点载体:教师发展中心,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专业领军人才,信息化教学大赛,骨干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等。

2.实践基地建设。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实践教学条件,探索“校中厂”、“厂中校”,建立具有真实职业氛围、设备先进、充分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立数量充足、专业对口、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依托合作的企事业单位,推动校外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校企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学方案,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学,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学质量。

重点载体:公共实训中心,实训基地,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

3.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建立可满足“互联网+”时代教育要求的数字化教学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基本覆盖专业核心课程、主干课程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程等优质数字化资源,推动校内使用、校外共享。支持教师校企合作开发工学结合教材或讲义,建设一批“十三五”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开发替代性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和仿真教学软件,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

重点载体: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十三五”规划教材、精品教材等。

(五)管理水平提升

坚持依法治校,完善公办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学校章程实施,完善校内与章程配套制度体系,完善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工作机制,健全依法办学、依章办事机制,提升高职院校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治理能力。强化制度标准落实,完善体现高职教育办学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要点》,规范招生管理,落实学籍电子注册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提高教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提高资源整合和资金统筹能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和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落实《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加快信息化技术系统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施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行动,重点加强中层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建设。以常态化、周期性的诊断与改进为手段,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起全过程、全覆盖、相对独立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在校生学习成果评价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探索行业企业充分参与的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健全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机制。

重点载体:管理水平提升计划,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等。

(六)社会服务能力提升

建立和完善专业教师紧密联系企业、为社会服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搭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应用开发、推广服务平台,主动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成果转化,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或瞄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研究成果对政府决策、政策制定、社会实践等产生重要影响,对社会进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搭建多样化学习平台,主动面向相关行业企业开展企业员工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新技术、新知识培训和学历提升;主动面向社区开展服务、共享教育资源,成为当地继续教育、文化传播的中心;以职业道德、职业发展、就业准备、创业指导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就业创业教育,为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就业质量服务;主动承接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职业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

重点载体: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急需的示范专业点,社区教育示范校,科研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等),科研和产学研合作项目(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等),社会科学成果奖,科技成果奖,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七)对外交流与合作

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广东自贸区建设,全面加强与英国、德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与境外高水平院校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等合作关系。坚持以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和地区为标杆,学习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专业课程标准、教材体系和其他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研发与国际接轨的职业标准及认证体系,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通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联合办学、开发专业课程、师资培训、学生交流、建立海外职业技术教育基地等。

重点载体:中外高职院校合作办学示范项目等。

(八)自选项目

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上述建设内容以外,新增具有区域特点、自身特色的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学校自主规划。各高职院校应在充分总结“十二五”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在三类规划建议方案中(附件1)选择合适的建议方案,再参考上述建设内容和“十三五”规划项目一览表(附件2),自主确定建设目标和任务,自主选择建设载体、建设项目,统筹研制本校2016-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明确建设内容、年度实施计划、经费筹措、保障措施等。

实施A类规划的院校,要重点开展综合改革,凝聚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更高水平上的可持续发展;实施B类规划的院校,要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施C类规划的院校,要进一步明确基本办学方向,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坚持基本管理规范。

(二)分类论证立项。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牵头组织专家分别对各高职院校的“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从建设基础、发展定位、发展目标、改革创新程度、建设目标的可行性、建设任务的合理性、经费保障力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等方面进行论证。

(三)分类绩效考核。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建立分类考核评价机制,针对三类规划建设方案,分别制定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附件3、4、5),加强对各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检查和考核。

四、资金筹措

(一)“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包括:1.中央财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高职部分)专项资金;2.省财政专项资金;3.各级财政安排的高等职业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拨款、专项资金等;4.学校事业收入(主要是学费和住宿费);5.行业企业投入;6.学校其它收入(经营收入等)。

(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省财政专项资金,创新资源配置方法,实行综合奖补和重点项目专项资助相结合。综合奖补资金根据“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结果等因素,按照“绩效优先、同类竞争”的办法安排,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突出重点,统筹使用,并优先用于国家级、省级和本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项目专项资助将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对我省“十三五”高职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实行专项资助,专款专用。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由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创新强校工程”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各高职院校要把“创新强校工程”作为全面落实“十三五”学校发展规划的重要抓手,列为学校的“头号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确保“创新强校工程”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二)强化管理督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通过考核、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开展综合考核与绩效评价。

(三)落实支持措施。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宏观管理作用,主动协调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科技、卫生、农业、文化、经济与信息化等部门,协调项目预算、保证任务落实,在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申报、人才引进、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对我省高职院校给予支持和倾斜,为高职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指导服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为各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规划制定、考核评价、组织实施等工作,及时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召开不同主题的现场会和交流会,宣传交流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经验和建设成果。

附件:

1.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 年)分类实施指导意见.xls (24.51 KB)

2.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项目一览表.xls (36 KB)

3.A、B、C类规划考核指标.xls (85.5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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